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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8-10-22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
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摘录)
章 |
商品代码 |
商品名称 |
提高到% |
94章 |
9403300090 |
其他办公室用木家具 |
11 |
9403400090 |
其他厨房用木家具 |
11 |
9403501090-9403509100 |
其他卧室用红木制家具、卧室用漆木家具 |
11 |
9403509990 |
卧室用其他木家具 |
11 |
9403601090-9403609100 |
其他红木制家具、其他漆木家具
〔非卧室用〕 |
11 |
9403609990-9403891000 |
其他家具 |
11 |
9403892000 |
石制的家具 |
13 |
9403899000-9403900090 |
其他家具、零件等 |
11 |
9404290000 |
其他材料制褥垫 |
14 |
9404301090 |
其他羽毛或羽绒填充的睡袋 |
14 |
9404309000 |
其他睡袋 |
14 |
9404901090 |
其他羽绒和羽毛填充的其他寝具
〔含类似品〕 |
14 |
9404902090-9404909000 |
其他寝具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