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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广东省人大社会委:以法治方式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2022-6-17      来源:《南方》杂志2022年第12期



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会委”)自2019年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践行为民初心,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10项立法、11项监督、1项专题调研、1项重大事项决定、5项重点督办代表建议……3年来,社会委以法治方式提升广东社会建设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

社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四个机关”定位,不断增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为重要载体,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健全组织机构。结合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部署,社会委以“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为题开展专题调研,从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推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2个县(市、区)人大全部设立社会(工)委并开展工作,实现广东人大社会建设工作良好开局。

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注重将工作实绩转化为理论成果,近年来形成了《切实发挥新时代人大在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路径研究》《制约广东省实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因素分析》等理论文章,切实提炼经验、指导改进工作。

此外,连续3年开展全省人大社会建设领域代表和工作人员培训,有力提升立法、监督工作水平和代表履职能力。

以法治方式抓好“最大民生”

面对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这道必答题,社会委以法治方式助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切实筑牢稳就业压舱石。

立法监督合力推动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解决新业态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就业信息采集等新情况新问题,有力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保居民就业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

及时深入调研推动解决制约就业问题。开展疫情下企业复工复产和劳动就业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有关方面加强就业服务和用工调度保障。研究起草中美经贸摩擦对广东就业影响的分析报告,提出妥善应对负面影响、促进更加充分就业的意见建议。

以人才培养“小切口”带动就业“大变化”。重点督办“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代表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保障力度,以法治方式推动广东技能人才事业发展。

助力青年创新创业。重点督办“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环境”代表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健全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湾区青年交流互动。

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展现新作为

社会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法治建设上与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保持同向发力。

完善工伤、失业保险制度。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推动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增强保险基金共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及时衔接国家关于参保范围、待遇领取、待遇标准等方面的新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强化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灵活就业人员面临劳动用工关系界定难、社会保障程度低等问题,积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专题调研和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落实劳动保障工作职责,引导新业态企业落实劳动保护责任。专题调研成果入选广东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

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草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对预防教育、投诉处置、强制报告等制度进行补充细化,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和受害人救助机制。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健全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

提高助残扶残和养老服务水平。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推动加强残疾预防体系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财政投入。

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社会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坐标,持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推动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以法治方式助力疫情防控。参与起草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定,为抗击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更好发挥慈善力量在抗击疫情中的积极作用;全面评估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研究提出立法、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实施消防法办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完善社会治理法治保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强党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起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决定执法检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