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16 来源:广东省家具协会
5月12日,根据广东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4月15日向社会各界发文征求《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要求,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委员、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家具协会/会长王克在收集整理行业商协会、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向省人大法工委书面反馈《修改建议》。主要涉及以下条款:
第八条【深化粤港澳合作】:建议增加人才资质认定的有效衔接。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建议关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问题;建议关注克服最低价中标诟病,弘扬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 第十七条【企业融资】:建议关注建立新型的企业融资服务模式,建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适当放宽融资信贷难度。 第十九条【土地要素】:建议发挥三旧改造土地集约作用;支持“专、精、特、新”项目土地供给和项目建设;关注珠三角地区不少厂房、商业物业租金上涨过快、价格过高问题。 第二十一条【技术要素】:建议强化技能和就业培训工作;关注职业资格证书互认,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第二十二条【数据要素】:建议关注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异议期。 第二十五条【行业协会商会行为规范】:建议发挥行业商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作用。 第二十七条【拖欠账款行为治理】:建议关注对国有企业、大型企业等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 第二十九条【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议关注提高执法力度均衡与稳定性。 第三十条【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议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机制。 第三十四条【证照、签章电子化】:建议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跨境贸易】:建议支持走出去战略;关注贸易战、贸易救济措施的影响。 第四十六条【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听取意见】:建议尊重市场主体意愿。 第五十一条【包容审慎监管与柔性执法】:建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慎用黑名单。 第五十六条【破产府院联动】:建议明确破产前的处置方式。 第六十条【媒体监督】:建议加强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监管。 第六十二条【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监督】:建议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收集反馈投诉工作。
据悉,4月27日,王克代表主持征求中山行业协会、企业修改意见座谈会。中山政协委员、中山家具商会会长李剑文、漆加化工公司董事长,中山政协委员、中山办公家具协会会长、华盛家具公司董事长姚永红,中山人大代表、美盈家具公司董事长黎伟良,中山政协委员、国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国雄,中山红木家具协会会长林志洪,迪欧家具公司副总经理黄云林,中泰家具集团董事长助理徐飞,世纪明家公司总经理区凤津,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胡长和,中山家具商会秘书长谢绮云等参加。
5月6日,王克代表主持征求省级行业协会修改意见座谈会。省家具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张承志,省能源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母慧华,省服装服饰协会执行副会长周仑,省照明电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聂良宏,省建材协会秘书长陈振广,省五金制品协会秘书长徐德军,省皮革协会秘书长陈万日,省电镀协会秘书长范晓勤,省家电商会副秘书长陈楚群,省涂料协会副秘书长王兵,省工艺美术协会副秘书长王少辉,省家具协会会员部副经理王娟容等参加。 会后,省家具协会、省能源协会、省市政协会、中山市家具商会、中山办公家具协会、华盛家具公司、中泰家具集团等单位还发来书面补充修改意见建议。 王克代表指出,通过组织本次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工作,既有利于调动我省市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部分地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省人大地方立法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认识;也有效促进我省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以良法促发展,提高我省社会经济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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