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协会信息 > 正文

 

【关注两会】省人大代表王克:建议将养老服务护工队伍建设纳入“南粤家政”工程


2022-1-24    来源:惠州日报官方客户端·惠州头条APP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以及社会对高品质医疗服务的需求,护工这一职业成为整个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作为一线服务的参与者和提供者,却普遍存在年龄偏高、受教育程度低、专业性不够等现象。省人大代表王克建议,将养老服务护工队伍建设纳入“南粤家政”工程,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优胜劣汰,鼓励更多的知识青年投身护工行列,让找好护工不再“只靠运气”。

护工队伍“不规范”“找不到”“不满意”现象突出

人口老龄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近年来,我省加大力度健全培养体系,增加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供给。目前,我省共有177所院校开设了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不到9万人。

“如何推进护工管理的培训规范化标准的落实,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感受和社会地位,正在成为医疗健康行业亟待关注与解决的问题。”王克说,目前养老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职业能力有待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总体素质偏低、薪酬待遇低和流失率高的困境。他举例说,某医院的调查数据显示,护工高中学历不到3%,小学学历达90%以上。

与此同时,护工的“三不”现象突出。即:“不规范”“找不到”“不满意”。社会上寻找放心满意的护工往往只能靠运气或者口口相传,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道德规范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强,引发新的医患矛盾。”王克说,在管理不到位的专业护工服务公司和监管不到位的医院、养老院,包括一些大城市的三甲医院,一些护工“嫌贫爱富”“私自额外索要钱物”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专业护工服务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一方面压低护工收入,默许护工额外索要钱物的行为。一些医院、养老院由于自身人手等原因,将护士工作转移给护工,间接“促使”护工将收费的手伸向患者,由此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

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建议进一步凝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合力。”王克建议,要研究出台医院、养老院护工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形成透明、公开、合理的专业护工服务公司收费标准和护工薪酬等级制度,避免乱收费和私自收费,让患者明白消费和选择消费。同时,进一步激发医疗行业发展活力。针对我省医院、养老院等护工的需求越来越高,促进医生、护士、护工“三位体”协作机制和协同发展。要不断增加优良护工的有效供给,让找好护工不再“只靠运气”,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王克建议,要指导医院、养老院加强对专业护工服务公司管理。

医院、养老院在遴选聘用专业护工服务公司时,应重视其业绩、能力和信誉,设立投诉、处罚和退出机制。医院、养老院注意由于自身原因,需要将护士工作转移一部分给护工时,医院、养老院应承担相应的费用,避免将其转嫁给患者。

与此同时,要指导专业护工服务公司加强护工队伍建设。加强护工道德操守和职业技能培训,依法依规管理护工队伍,组织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设立投诉、处罚和退出机制,对患者反映强烈,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的护工采取批评教育、降级降职降薪、劝退开除等措施,对触犯法律法规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断净化养老服务护工队伍。加强护工培训和完善激励机制,制定护工培训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护工培训机构建设,加强护工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王克还建议,要加快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逐步形成拥有一批拥有高级、中级、初级职业资格的护理员队伍。按职业技能等级和能力定收入,让患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