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协会信息 > 正文

 

关于成立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工艺家具类)认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15-5-18      来源:广东家具网

 

各市红木、古典家具协会,相关单位、人员: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职能转移的通告》(粤经信消费[2014]16号)、《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工艺家具类)认定工作方案》(备案稿)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做好各地方协会会员参加工艺家具珍品认定、广作家具精品评定的组织、宣传、发动和征集工作,经研究,按照“领导回避”的原则,决定成立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工艺家具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克   广东省家具协会会长
副组长:李 礼   广东省家具协会副会长
        张承志  广东省家具协秘书长
成  员:唐明君  深圳市红木文化艺术协会秘书长
        黄岸池  中山市红木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
        刘冠冲  中山市三乡古典家具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董元恒  中山市沙溪红木家具协会秘书长
        梁烈涛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古典红木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
        蔡国森  台山市大江古典家具商会副会长
        袁秋耘  江门市新会区古典家具商会会长
        黄仲荣  江门市新会区古典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
        林志洪  中国(大涌)红木文化博览城副总经理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家具协会。
主  任:张承志  广东省家具协会秘书长。
1、综合组:负责组织、策划工作。
2、宣传组:负责活动宣传、推广,《作品集》编辑、出版工作。
3、评审组:负责协助珍品认定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4、展览组:负责珍品、精品展览策划、布展、展出、撤展工作。       
5、监察投诉组:负责珍品认定期间出现针对公示、评委情况投诉的受理、核实、反馈工作。
6、保卫组:负责珍品认定工作现场布置、评审期间,以及展览布展、展出、撤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广东省家具协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