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发现《中国家具人物》杂志(社长兼总编辑:王亦军,执行主编:王晟镔),第01期(2008年5月)在未征得我会的同意,擅自将广东省家具协会作为协办单位的做法十分不妥。
对此,我们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会没有同意担任《中国家具人物》杂志的协办单位。
二、要求《中国家具人物》杂志迅速做好如下工作,消除不必要的影响,否则,我会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权利。 1、向我会做出书面道歉。 2、及时登报、刊、网声明给予更正。 3、确保在今后的期刊上不再出现广东省家具协会作为协办单位字样。
三、今后,凡是要与广东省家具协会合作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报刊杂志、网络,必须在活动开展之前与我会进行友好协商,在未经我会书面协议签字并盖公章之前,不得擅自使用广东省家具协会名义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否则,视为侵权行为,我会将采取有关法律行动。
广 东 省 家 具 协 会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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