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6-6 来源:广东工业设计网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省府办公厅
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 一、主题 创新·融合·提升 以创新驱动为导向,整合我省设计创新领域的政、产、学、研各方资源,建立协同创新发展平台,鼓励支持工业设计与科技文化融合、与商业模式融合、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我省设计提升、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二、总体思路 总结历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和工业设计活动周的成功经验,完善比赛赛制和奖励方式,进一步健全我省工业设计创新的评选、表彰和推广体系。以“设计广东”作为广东设计活动的整体性区域品牌,以工业设计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为方向,整合全省新设立或已有设计活动。建设统一开放平台,将大赛和活动周办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设计推广平台,推动我省工业设计专业化提升、促进工业设计与工业的产业融合和协同创新,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三、大赛形式 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联赛制的形式,由分赛区、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总评选。一是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门、佛山、顺德等9个城市分别设立分赛区,由所在城市具体承办;其他地区组成一个分赛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二是分别设立“省长杯”服装专项赛和“省长杯”家具专项赛,由广东省服装行业协会和广东省家具协会具体承办。三是与2014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相对接,接收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总评选。 有关赛事之间的衔接细则、规范要求等内容在大赛参赛手册中予以明确和公布。 四、大赛组别 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总评选的参赛作品分为产品组、概念组和产业组等三个组别进行评比。 (一)产品组。对参赛的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进行评比,分为14个类别:生产与装备类、运输与交通类、电脑与通讯类、交互与界面类、公共与办公类、家电与视听类、家具与用品类、五金与卫浴类、照明与灯具类、教育与娱乐类、运动与休闲类、医疗与健康类、服装与饰品类、包装与平面类。 (二)概念组。对参赛的尚未量产和未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进行评比,分为9个类别:工作、生活、学习、沟通、出行、健康、娱乐、交互、服务。鼓励企业与设计师、设计机构或院校组成联队,以实际开发项目参评。 (三)产业组。重点征集以设计为核心的新型生产服务业功能区、新型生产服务业模式以及设计基础研究项目参与总评选。以产业创新和产业提升为目标,鼓励设计与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研究与新实践,发挥设计在产业整合、商业模式创新、新技术应用、新领域拓展、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引领和协同整合作用。 五、参赛方式 以企业、部门、团队或个人为参评单位,广东各大专院校、在广东注册的相关组织机构、制造企业以及在广东工作的工业设计师均可参评。 符合条件的参评单位或个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分赛区赛、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但不能重复参赛。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方案发布及宣传发动)。2014年6月上旬,印发大赛活动方案,确定专项赛及分赛区认定、授权事宜,明确活动组织机构、专业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各分赛区、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评选)。 2014年9月30日前,各分赛区、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开展征集、评审、选拔和颁奖等工作;10月20日前,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项目和产品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总评选。 (三)第三阶段(总评选)。2014年10月30日前,各分赛区、专项赛和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分别完成作品推荐及资料提交工作,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分别按产品组、概念组和产业组进行总评评审和答辩,并由组委会组织总评公开答辩会,确定获得各奖项的参评项目和作品。11月上旬,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 七、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及奖励。 1、在产品组作品中,不分类别分别评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大奖(10名)、“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奖(30名);按类别分别评出产品单项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奖杯和证书。 (二)授予称号 1、对获得产品组作品总评审前10名的参评作品,由组委会授予其主创设计师“广东省2014年度十大优秀工业设计师”称号,对获得概念组作品总评审前10名的参评作品,由组委会授予其主创设计师“广东省2014年度十大新锐工业设计师”称号,如参赛作品前10名主创设计师有重复,名次依次顺延。 八、专业评审和仲裁机构 设立“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评选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完善“省长杯”评选的机构、标准、方法、流程等评价体系,规范评选工作的组织、征集、评审等环节。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 (一)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次大奖的评审实施规则,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对大赛总评选进行指导,确定报送组委会的最终获奖名单及等级。 (二)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评项目评判和打分,处理评审过程中的行业、专业、技术、市场、管理等相关问题。 (三)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工业设计、法律、行业领域、纪检、公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对评选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等进行仲裁。 九、工业设计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营造全省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围绕“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主题,举办以工业设计活动周为重点的系列活动,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化进程。 (一)第七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 第七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一下简称活动周)于2014年12月举行,以“设计广东”(Design in Guangdong)作为广东设计活动的整体性的区域品牌,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设立统一、延续性的标识,对全省的相关设计活动进行授权与认定;整合各地设计展览活动,纳入活动周框架内,构建统一开放的设计推广平台,将活动周办成具有全国乃至世界影响力的设计品牌活动。 (二)其他工业设计活动。 以“广东工业设计联展”的名义,在全省各地举办各类设计展览活动。 十、设计成果市场化 帮助优秀设计产品扩大影响并推向市场,推动概念设计成果产业化,实现设计成果的市场价值,不断巩固和提升“省长杯”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一)依托广东工业设计城等平台,建设设计成果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各类设计成果推介会、产业对接会等活动,推动优秀设计、优秀创意推向市场。 (二)开展“省长杯”和“设计广东”标识的商标注册工作,鼓励获奖作品使用“省长杯”标识。 十一、组织实施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刘志庚 副省长 副主任:林 英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赖天生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成 员: 戚真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巡视员 魏中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 龚国平 省科技厅副厅长 叶梅芬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朝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胡振国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钱永红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谢 红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宗文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志华 团省委副书记 刘兰妮 省妇联副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承办单位:省工业设计协会、广东工业设计城 协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经信部门、省家具协会、省服装行业协会、华南工业设计院、广州国际设计周组委会、广州市工业设计促进会、深圳市设计联合会、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珠海市工业设计协会、惠州市工业设计协会、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中山市工业设计协会、江门市工业设计协会、江门市出口产品创意设计协会、顺德工业设计协会。 (三)工作要求 1、主办单位和组委会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大赛及系列活动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实施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联系方式: 活动官网:广东工业设计网www.gd-id.com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侯彪,联系电话:020-83135953,传真:020-83133350 省工业设计协会潘自强,联系电话:020-83197670,传真:020-8319768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406/t20140604_530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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