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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家具商会就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开展研讨会


2009-8-6     来源:中山市家具商会

     
   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公众热议。

    有鉴于该条例对社会、企业、劳动者影响较大,中山市家具商会特安排在7月29日邀请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与商会会员围绕《工伤保险条例》最新修订内容以及存在的疑难问题、立法建议等事宜进行研讨。

    在研讨会中,中山市家具商会90多家会员企业就“乘坐公司的班车上、下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排除在工伤之外?职工伤害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告制度,企业实际操作上是否存在困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算工伤是否合理”等多方面的问题纷纷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对此,有关法学界人士表示,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认定方面,操作起来争议性很大,而这一变化明确了有关定义,简化了司法程序。所以,“上下班途中遭车祸不再算工伤”并非“是对职工保护的倒退”。另外,从法律的角度说,征求意见本身就是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