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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家具新标准5月起实施


2009-4-17     来源:广东家具网

    
  家具中只要有块木头,就敢称之为实木家具的现象,将在今年5月1日后“终结”。从今年5月1日起,随着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实施,实木家具的称呼将被进一步规范,与此同时,木家具也会根据用料的不同而得到更准确的称呼。届时,木家具将会拥有合法的“身份证”,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一些纠纷在处理上也将有法律依据。

    根据《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规定,实木类家具将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三大类。全实木家具即所有的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者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实木家具即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实木贴面家具即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另外,还根据基材用料将人造板类家具分为纤维板家具、刨花板家具、细木工板家具、多层胶合板家具。如果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成的家具就称之为综合类木家具。

    只要对应相关的新规定细则,归属类别将非常明确。由于家具行业入行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小企业小品牌的恶性竞争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行业的发展。新规出台后,困扰家具行业多年的家具身份问题会随之得到圆满解决。除此之外,新规的又一大好处便是为推进家具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