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更新填充床上用品和家具用品法律标签法案 2015-9-1 来源:广东省WTO/TBT预警信息平台
分隔文字内容的线必须延长至法律标签的边缘。 法律标签3英寸长度的要求从单词“UNDER”的首字母起算,到法律标签底部的原产地信息结束。 对几个部分的字体高度、缩略语、黑体印刷、大写字母提出了格式上的要求。例如:“ALL NEW MATERIAL”必须全部使用大写字母,整个部分必须采用黑体印刷体;同样,REG. NO., MADE BY或者MADE FOR也必须全部字母大写,黑体印刷体,并且字体高1/8英寸。对于认证的内容如“Certification is made….”没有格式上的要求;其它信息部分,除了原产地字体必须全部使用大写字母,黑体印刷体,字高1/8英寸外,也没有格式上的要求。 举例说明了装软垫的家具产品的法律标签如何按照加里福利亚州SB 1019的要求来表示是否含有阻燃剂。 注意: 美国德克萨斯州已通过SB202法案,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将不再要求床上用品的经营者(生产商、分销商、进口商等)持有国家卫生服务部(DSHS)颁发的许可证,原有的许可证有效期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 若生产商使用德克萨斯州统一的注册号码作为法律标签注册码,则其需要在其它州重新获取新的法律标签注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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