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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将调整反倾销相关规定


2011-4-12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从美国商务部网站获悉,美商务部日前发布最新《联邦纪事》,就调整零税率企业反倾销或反补贴税有关规定征求评论意见。美商务部在公告中建议修改有关反倾销反补贴规定,对于在行政复审中连续3年倾销幅度为零或连续5年补贴幅度为零的涉案企业,不再按照现行规定取消对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令,而仍要对其进行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提交评论意见的截止期为4月20日。

    当地时间3月25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裁定美国四起反倾销、反补贴联合调查(下简称“双反”)措施违反世贸规则。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28日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希望美方尽快执行世贸组织的裁决,改变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的错误做法。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案是中方运用世贸规则维护权益的重大胜利,也会极大增强世贸成员对多边规则的信心。

    此前,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了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报告,支持了我国在“公共机构”和“双重救济”等核心诉点上的立场,推翻了专家组的有关结论,认定美方对华采取的双反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消息公布后,业内人士纷纷认为,这份裁决报告宣告了中国在世贸争端中取得前所未有的体制性胜利,此后对于美国将不能再用此前相同或相似的理由向我国企业提出“双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