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出口欧盟有新规 出口成本或将上升 2009-6-3 来源:东莞日报
出口欧盟须提交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针对源自第三国的木材及木制产品的规例,以确保消除非法伐取木材及木材产品流入欧盟的风险,要求供应链上所有营运商分担责任。新规例较欧洲委员会原本提出的议案所载的条文更为严厉。该规例获得欧洲议会通过后,还需由欧盟理事会达成政治共识后方能实施。 规例涵盖用于办公室、厨房、睡房、客饭厅的木制家具,木器(包括若干类木制饰板)、各类木板、木制画框、照相框及镜框以及各类木制包装(包括箱子、盒子)。新木材法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须向欧盟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基本资料,非法木材及木制品将受严厉处罚。 东莞家具企业还未做好准备 木制家具是东莞重要出口产业之一。受经济危机造成的外需萎缩影响,1~4月东莞家具及其零件出口情况依然不妙。 据黄埔海关数据,1~4月东莞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金额7.1亿美元,同比下降20.7%。欧盟是东莞三大主要贸易伙伴之一。1~4月东莞对欧盟出口金额26.5亿美元,同比下降31.5%。 据有关人士分析,新规例的出台将严重束缚东莞木制产品进入欧盟,对出口本来就萎缩的家具产业可谓是雪上加霜。东莞市家具协会副会长高汉光则表示,“欧盟出台这一新规例,将直接导致东莞家具产品出口欧盟的检验成本上升。”据他介绍,目前东莞家具企业还没有做好应对的准备。 而东莞一家具出口商表示,由于经济危机影响,出口萎缩,他们目前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开拓内销渠道。 企业当实行负责任采购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对于欧盟新木材法,企业在木制品原辅材料的选择上应保证来源合法,实行负责任采购,还要积极地向经过森林管理委员会(FSC)认证的可持续木材靠拢,确保向欧盟输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证明等基本资料的齐全,杜绝参与非法木材和非法木制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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