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具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加协会工作透明度,强化信息公开,维护新闻发布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动在广东省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6〕10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新闻工作责任,维护协会合法权益,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协会新闻发言人应熟悉本行业和本协会情况,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由协会相关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的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协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五条 协会秘书处编辑部为具体承办部门,负责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编辑部新闻发布工作主要职责:
(一)开展情况调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和补充;
(二)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拟定新闻发布方案;
(三)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统一新闻答问口径;
(四)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新闻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 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重要新闻发布。对协会的相关重大活动、重要举措、重点工作等,集中对外发布消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业绩发布。对协会管理、服务以及改革发展的主要做法、成效等,适时对外发布信息,展示良好协会形象;
(三)对社会舆论重点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一)举行新闻发布会;
(二)召开新闻通气会;
(三)发布新闻通稿;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通过协会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六)通过其他形式或渠道发布。
第四章 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第九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协会编辑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后送新闻发言人审核,其中重大主题以及相关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重大新闻,必须报请协会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十条 新闻发布的程序:
(一)明确主题。根据协会工作部署、社会舆情分析以及媒体的采访要求,由协会编辑部确定新闻发布主题;
(二)收集资料。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资料,均由协会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编辑部汇总、审定;
(三)制定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
(四)邀请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媒体参加新闻发布并进行报道;
(五)新闻发布。新闻发布内容由新闻发言人发布,协会其他相关负责人根据安排到会参与媒体问答;
(六)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由协会编辑部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并对发布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协会批准的内容和确定的口径进行;
(三)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协会名义擅自发布信息和对外投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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