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然资源厅:将引导和规范桉树人工林适地种植、适度发展 2019-6-27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日答复李庚原等广东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限制桉树种植的建议”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宏观指导和技术指导,积极引导和规范桉树人工林适地种植、适度发展。 6月25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1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以下简称《答复函》)。《答复函》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6月24日成文的。 《答复函》从广东省桉树人工林发展现状、广东省规范桉树人工林发展的措施、关于桉树人工林对土壤水分的影响、关于桉树人工林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关于桉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关于桉树是否有毒的问题、桉树人工林是否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等七个方面答复了李庚原等广东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限制桉树种植的建议”。 譬如,在广东省桉树人工林发展现状方面,《答复函》指出,“我省地处热带北部和亚热带南部,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发展桉树人工林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随着科技进步,桉树新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研究取得突破,大幅提高了桉树的产量和效益,增强了群众造林致富的信心,一些群众和企业踊跃参与桉树造林,推动我省桉树人工林的规模发展。目前,全省桉树人工林面积约为2300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14%。实践证明,我省桉树人工林的规模发展,一方面有力促进了我省林产工业的加快发展,另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生态保护工作。由于桉树产量较高,价值较大,规模发展桉树以来,缓解了我省木材供需矛盾,减少了对其他树种的木材需求,从而有力地保护了我省的森林生态系统。据统计,我省1999年率先在全国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时,全省区划近5000万亩生态公益林;2015年,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增加到7212多万亩,10多年间净增约45%。可以说,桉树为我省绿化宜林荒山、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为我省解决木材供需矛盾、支撑林业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科学引导我省桉树人工林的持续健康发展,原省林业厅于2006年7月印发了《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粤林函〔2006〕374号),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科学经营,适度发展桉树人工林。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引导桉树规范发展。此外,原省林业厅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继制订一系列推动桉树科学发展的省级地方标准,如《桉树人工林生态管理技术规范》《桉树商品林建设管理规范》《桉树人工林经营立地管理技术规程》和《桉树大径材培育技术规程》等。各地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引导经营者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提高桉树林经营管理水平,注重保护生态环境,避免掠夺性经营,把桉树人工林经营成为环境友好型、‘三大效益’并重的健康林分,促进桉树人工林的持续发展。”在广东省规范桉树人工林发展的措施方面,《答复函》指出,“同时,为有效遏制一些地方盲目、无序发展桉树速生丰产林,2013年8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其中提出实施森林碳汇工程,改造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省已将约102万亩桉树林改造为乡土阔叶混交林。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有序退出,优化了我省森林的树种结构和林相。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文件,加快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改造步伐,例如,2012年博罗县印发《博罗县桉树改造规划方案(2012-2020年)》,2016年河源市印发《河源市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2017年潮州、肇庆市分别印发《关于印发潮州市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肇庆市中心重点区域林分改造方案的通知》等。” 另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还在《答复函》中就桉树是否有毒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对于桉树是否释放含有橡胶基质的碳氢化合物与二氧化碳结合形成臭氧,经咨询中国林科院热林所、华南农大、省林科院、雷州林业局的桉树专家和教授,目前没有科学依据证明有此现象。实践中,很多林农在桉树人工林里常年累日地工作,也没有体验到传说中桉树所谓的毒副作用,如广东的雷州林业局、广西的高峰林场等,他们几十年都种桉树,也没听说过有职工受到此类毒害。再说桉叶油是一种很好的香料,所以说桉树会产生对人体不利的物质是一种没有科学依据的误传。”《答复函》澄清指出。 在《答复函》最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指出,“今后,我厅将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宏观指导和技术指导,积极引导和规范桉树人工林适地种植、适度发展。同时,结合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更新改造,推动重点生态区位的桉树林有序退出。此外,还将积极探索桉树改造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桉树改造步伐,让经营者利益不受损,社会群众得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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